民事訴訟
Case Discussion


侵權行為損害賠償(103年度重訴字第826號)

2015/7/7

【裁判字號】  103,重訴,826

【裁判日期】  1040707

【裁判案由】 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

【裁判全文】  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     103年度重訴字第826號

原   告 蔡○○

法定代理人 蔡○○

訴訟代理人 陳○○律師

      蘇○○律師

複 代理人 張○○

被   告 蔡○○

      蔡○○

      楊○○

共   同

訴訟代理人 孫治平律師

      林忠儀律師

 
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,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

事訴訟(103 年度交重附民字第13號),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

前來,本院於民國104 年5 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,判決如下;

    主  文

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

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