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訴訟
Case Discussion


請求給付貨款(103年度上易字第839號)

2014/11/18

【裁判字號】  103,上易,839

【裁判日期】  1031118

【裁判案由】  給付貨款

【裁判全文】  

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       103年度上易字第839號

上 訴 人 ○○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陳○○

訴訟代理人 賴○○律師

複代理人  蔡○○律師

      蕭○○律師

被上訴人  ○○科技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許○○

訴訟代理人 孫治平律師

      林忠儀律師
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,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3年5月

30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26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

,本院於103年11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,判決如下:

    主  文

上訴駁回。

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。